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

天下有罪,朕躬無罪

出國八年.香港,以及香港人,已變得不太熟悉了.
不知從何時開始,社會的怨氣積得那樣的深?憎人富貴,又仇恨政府.最初還只有新移民是這樣,現在年青人也漸漸加入反政府的團隊.好像只有政府做錯,自身毫無責任似的.

好像曾特首的所謂慳電膽事件,除了他姻親為香港其中一個慳電膽供應商之外,並無其他客觀的證據證明曾特首及其姻親有接受利益輸送,連最少的"合理懷疑"都沒有,這不是很恐怖的攻奸嘛?

如果同樣的邏輯可以放在任何事上,結果會點?結果係,如果閣下是男性,只要有女性在你家中,我就可以懷疑你意圖強姦!你好端端的為什麼叫女子到你家中?當中是否進行體液輸送!?

更有趣的是今期壹仔說起毓民的事:

"直至○七年底,傳媒收到告密信,指社民連採用的會址,原來屬於新義安五虎之一,綽號鬼添的李育添的物業。事件繼而鬧大,副主席勞永樂因此質疑當中牽涉利益輸送,最後變成憤而退黨的鬧劇。

被捲入事件的鬼添,○七年中正為新世界刑毀案而煩惱。警方當時懷疑刑毀案跟香港泰拳理事會有關,所以將當時任會長的鬼添拘捕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,怎料之後社民連會址又被人借題發揮,令黃毓民和他的關係浮面。"

毓民以一蚊向社團大佬租鋪,有紙有據,勞永樂的質疑,叫"鬧劇".泛民對曾特首無證據的攻擊,叫"公義"!? 而社民連利益輸送之事,叫"借題發揮"!???

奇怪的是,幼稚的攻奸,除了招攬到幼稚的小童之外,居然連書愷學究也群起而出,為民請命.一對律師醫生,打去電台說買不起半山樓,居然能成為連日討論的熱話,追擊政府的把炳.

首先要問,律師醫生,基本法可有訂明: "凡律師醫生,其居所必為堅道以上,梅道以下?" 今時今日,能入讀大專的比率有七成,豈能跟四十年前,只有五巴仙相比?看過一個博客,撰文大鬧出身嶺南大學搵工難,大罵: "而家嶺南就係特別廢,就唔係人呀!?" 看到無賴如此,也不禁大感驚訝.世上有什麼國家不是名大學出身的比野雞大學出身的吃香的呢?難道你可以走到高盛向人家說: "喂,而家你請親就係哈佛耶魯LSE,珠海就不是人嗎?"

"少壯不努力,老大徒傷悲"就聽過;倒沒聽過 "少壯不努力,老大發老脾" 的.我出身IVE,嶺南不如,常自道: "讀得IVE都不是好貨,不是愚蠢魯鈍,就是練精學懶;不是朋輩為樂,就是擁女而歡."好彩的,際遇還可以(總算夠結婚生仔買埋樓),不幸的,卻絕不是懷才不遇.嫖客不付錢,賭客不認輸,皆為世上最可恥之事.

噢,說遠了.第二,律師醫生,平日開銷何如?今日今日,連普通一個OL都要LV傍身,但誰說任文職者必需身懷LV?更甚者是高級餐飲大行其道,月薪二萬,一餐所費逾千!LV,高級餐飲本身就是為富豪貴族而設,人家輕輕鬆鬆的付個零錢.你硬要將半數血汗死充扮豪是閣下的事.人長大後總要懂得取捨,哪有你充大,人找數的理?

我家不富也不貧,雙親辛苦多年總算有點物業.但我想說,他們一直也極少出外晚飯,就算出外晚飯也是二三百蚊(三人總計)的事,穿衣穿到爛,從不買名牌,無CD亦無DESIGNER FURNITURE,家中亦無奢侈品.你不能單看他們有幾個物業就說他們是第二代香港人,既得利益者剝削下一代云云(救命,唔好再搵呂大樂,陳冠中撻我!)你要日菜法菜紅酒清酒LV GUCCI是你的選擇,人家死慳死抵儲錢買樓是另一個選擇,誰也沒欠了誰.

我跟兩老是另一類人,我根本不想活下去,耗掉電池就走得.這也是我個人選擇,難道又要入政府數?

很好笑的是很多人愛將香港跟外國比較,怎麼比較?你交幾多稅我交幾多稅?我交一個月的稅(還不計國民保險),足夠我在香港同薪同職交一年!香港什麼都平,獨是樓貴;英國什麼都貴,獨是樓平.計返條數,買樓一樣的難.但你在香港至少可以住父母家中或公屋韜光養晦儲錢買樓,英國的稅項及國民保險每月自動從工錢抽走,你連逃稅的機會也沒有!!

看見有些博客豪言看不過眼(香港政府及種種),要出走外國遠走他鄉.真是井底之蛙,跟福建溫州人何異?敢說不敢做,快快過來吧!過來交稅比班唔做野的未婚媽媽流浪漢吸毒佬,然後屌尻返你FUCKING USELESS CHINESE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