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9日星期四

100件關於我的瑣事(1-20)

好像個個用blogger的人都要寫一些100樣乜乜物物,我又試下寫寫:
1. 轉用blogger是為了避難而非為了型.卻又不得不承認用blogger的人平均比用xanga的人高(除了我)
2.背包旅行對於我就像食飯一樣,是必需而重要的.第一個啟蒙者是蔡瀾,第二個啟蒙者是Pazu兄.沒有他們,就沒有今天的我.
3.最崇拜的人是我老友叻霸兄,他永遠比我看得遠,看得高,看得準.我沒有什麼證據支持這個論點,但這是我相信的事.
4.多年來有很多人幫助我渡過難關,你們的恩我一直銘記於心.害我的人沒幾個,因為害我實在得不到什麼好處,也不知應否慶幸.
5.我的中心思想嚴重左傾,不是new left而是old left.討厭資產階級,憎恨香港地主(尤指商鋪),卻又熱愛自由,抗拒法律約束,最愛的句子是: "This is a free country" (即係點呀?)
6.嘗試盡量為他人設想,連吞槍自殺也考慮到由下顎向上開槍.因為瞻仰遺容時看不到下顎,而頭頂的子彈孔又能被頭髮遮蓋(ok,真係禿頭咪帶帽囉).以免令我家人太難受,不過這樣的設想好像常帶來反效果.
7.近年開始喜歡英式幽默,由Top Gear, Little Britain, The office, The Catherine Tate show到 Match of the day 都喜歡.擔心返香港睇掌門人笑唔出.
8.泊車技術低劣,卻又出奇地一次考到牌,達成童年跟叻霸兄所立之誓.不同的是叻霸兄手車真係好好,我手車卻極度離譜.師承我老闆Bob: Chance taker,視路界為無物,總之一切可以加快入彎出彎的方法我都會用盡,in the style of "I don't give a fuck".很想跟stig落場鬥一次,睇下我會被拋離多遠.
9.不怕死,只怕死得太遲,卻更怕同父母交代,所以我仲未死.
10.深信我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已經過盡.現在只像一支將甜汁啜盡的一碌蔗: 咬口仍在,不過咬落冇乜味.
11.IVE後才留學英國,英文能力為友濟中最差,卻是唯一一個留在英國工作的人.究竟我的同事怎樣聽得明我的英文呢?我自己也不知道.(更奇怪的是以前我有時講講下英文會自動轉做國語,但他們還照舊點頭......)
12.在英國做了五年工程師,而完全唔識計加減乘除以外的數.
13.如果我嬲緊你的話你最好道歉然後扮冇野,天大的事我過一會又完全忘記.切忌拗到底或翻兜,你翻兜就等如一路提住我0個件事.其實你唔理我,我的短暫記憶好快就過.
14.我經常托病托累,其實可能我只是情緒低落或者想一個一靜下.又係0個句: 我過一排就冇事.
15.我經常認為自己太多說話,而我的說話只有我自己覺得有趣.我好像一個孤獨的小販,販賣一些沒人想買的東西.
16.所以,我的朋友不多,因為冇乜人頂得順我那些沒人有興趣的話題.我認為他們能頂得順我的話,放落油鑊度炸也沒問題.他們是堅毅的人.
17.我有很多奇怪的想法,也有很多生意的主意,不過我沒有具體的方法去實踐.所以黎智英先生講得極對: "主意不值錢,怎樣實踐,執行主意才值錢."
18.如果我有一門生意,賣盤可以賣到二千萬的話我一定全部沽出.就算公司日後會賺億億聲也不後悔,因為我賺了的是僅餘的青春和時間.
19.另一個原因是我對物質要求並不高.我喜愛的旅行,音樂,汽車和食物都不貴,花不了幾個錢.
20.我不懂笑,卻很會裝笑,尤其在公司裡頭.當我給你一個big smile的時候,其實極可能我是很不開心,只是唧一個笑容給你看而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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